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-2011


3.1.4 在TN-C系统中不应将保护接地中性导体隔离,严禁将保护接地中性导体接入开关电器。
3.1.7 半导体开关电器,严禁作为隔离电器。
3.1.10 隔离器、熔断器和连接片,严禁作为功能性开关电器。
3.1.12 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间接接触防护电器的回路时,必须装设保护导体。
3.2.13 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作为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一部分。
4.2.6 配电室通道上方裸带电体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.5m;当低于2.5m时,应设置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《外壳防护等级(IP代码)》GB 4208规定的IP××B级或IP2×级的遮拦或外护物,遮拦或外护物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.2m。
7.4.1 除配电室外,无遮护的裸导体至地面的距离,不应小于3.5m;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《外壳防护等级(IP代码)》GB 4208 的规定IP2×的网孔遮栏时,不应小于2.5m。网状遮栏与裸导体的间距,不应小于100mm;板状遮栏与裸导体的间距,不应小于50m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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